近日,天津、杭州、石家庄、昆明、南宁、海口、哈尔滨等7个城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共同签署《关于推动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跨区域协同的合作协议》。该协议以交通运输领域为试点,构建“信息共享、材料互认、结果互用”的新型行政处罚信用修复机制,着力解决企业在信用修复过程中“多地跑、往返跑”的难题,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提供务实可行的“信用方案”。
根据协议,7市将在信息共享、“异地可办”协办、联合宣传与经验共享等方面深化合作。具体来看,7市将建立“双月推送”信息共享机制。各合作城市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每双月的首个工作日,互相推送涉及合作城市企业在交通运输领域的全量行政处罚信息,并将相关企业纳入信用修复培训范围。
7市将打造“异地可办”协办机制。针对交通运输等领域企业在办理信用修复时因缴费收据遗失、注册地与处罚地不一致等原因,需跨区域补办证明的难题,南宁市积极推动跨区域信用修复材料互认,与6个城市共建协同机制,实现信用修复材料共享、手续简化、周期缩短,有效提升修复效率,变企业“折返跑”为信息“线上跑”,助力失信主体高效重塑信用。
7市将开展联合宣传与经验共享。各城市共同组织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活动,增强企业诚信守法意识,扩大政策知晓度与参与度;定期开展交流研讨,分享信用体系建设经验与成果。
下一步,各合作城市将在交通运输领域试点成熟的基础上,持续深化协同合作,逐步将机制拓展至其他重点领域,并适时吸纳更多城市加入“信用修复朋友圈”,以信用为纽带,共同打造跨区域信用合作典范,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的“信”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