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付费消费模式在我国市场中占据重要地位,尤其在餐饮、培训、健身、美容美发等行业,已成为常见的商业模式。这种消费模式为商家提供了资金周转和客源锁定的便利,也为消费者带来了一定的价格优惠。然而,近年来预付费消费领域乱象丛生,商家携款跑路、职业闭店等事件频发,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影响了市场的正常秩序。据不完全统计,我国预付费年存量资金约30万亿左右,如此庞大的资金规模,其监管问题不容忽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加强预付费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不仅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迫切需求,也是维护市场公平竞争、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服务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必然要求。本文归纳梳理北京、山东滨海、山东济南、广东深圳等地信用赋能预付费监管的创新模式与成效,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一、北京市石景山区:建立“可信消费”工作模式,推广预付式消费监管
面对预付式消费纠纷多、维权难等问题,石景山区以搭建智能化协同监管平台为抓手,建立集电子营业执照验证备案、在线电子合同缔约、消费全程可信存证、预付资金银行监管、大数据风险预警等多项服务于一体的“可信消费”工作模式,创新预付式消费监管服务,鼓励企业诚信经营,减少群众后顾之忧,推动治理优势转化为发展胜势。
一是强化科技支撑,建立预付式消费智能化监管新模式。研发预付式消费信用监管和服务平台,与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对接,验证经营企业发卡资格,源头防范企业无资质、超范围经营等违法行为。推行电子合同示范文本,与发卡企业建立信息对接和备案机制。运用区块链可信存证产品——“至信链”,为平台提供消费全流程可信存证。
二是强化金融保障,建立预付资金风险预警新体系。对预付式消费企业采取专用存款账户管理,根据行业风险等级冻结管理预付费余额的20%至40%。推出“预付式消费合同履约保证保险”,通过“一卡一保单”的形式为消费者预付费投保,对冲行业风险。围绕预付资金使用构建风控模型,及时感知企业发卡、资金异动等异常。
三是强化诚信建设,建立预付消费共建共治新生态。开通涵盖部门、街道、企业的微信服务群和“400”咨询服务热线,建立诚信企业挂牌和奖励机制,给予优质企业“白名单”企业贷款扶持。强化“可信消费”体系建设,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信用联合奖惩等机制,对恶意“卷款跑路”企业及其高管人员实施市场禁入,限制继续经营。
四是强化法治思维,建立预付式消费纠纷化解新路径。基于《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把预付费领域矛盾纠纷化解纳入法治化轨道。建立信访和“接诉即办”联动机制,消费者在监管平台反映的诉求全部纳入“接诉即办”工作体系。打通石景山区“石时解纷”矛盾纠纷一站式多元化解平台,调动行政、司法、社会等各类调解力量提供专业解纷服务。截至2024年10月,全区近80%以上的预付式消费经营商户已入驻平台,记录发卡交易181万张,资金交易12.8亿元,存管资金保持在1300至2000余万元。通过平台实现成功退款交易订单数量600余笔,为消费者挽回损失260余万元,有效促进预付式消费市场的健康发展。
二、山东省滨州市:推行“安心储”信用监管模式,保障预付
消费安全
为有效破解预付消费监管难题,山东省滨州市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牵引,聚焦群众“急难愁盼”,直面预付消费监管难题,创新“安心储”信用监管模式,在滨城区先行试点,通过事前信用达标审核、事中“公证提存”监管、事后跟踪预警督办,守牢人民群众“钱袋子”。
一是以制度为切口,搭建“一体化”平台。打造以预付消费资金监管为主要功能的“安心储”信用监管平台,覆盖住宿餐饮、运动健身、零售商超等9大领域及美发、驾培等23个行业,同步开发微信小程序,围绕政府部门、公证处、商家、消费者四个主体建设服务端口,一体化实现政府审核、商家发卡、公证监管、消费使用等功能。建立预付消费监管长效机制,定期对“安心储”信用监管平台应用情况进行专项评估,全面提升平台应用覆盖率。
二是以服务为牵引,强化“联动性”模式。统筹公证、金融、银联等资源力量,创新“政府牵头、公证提存、金融参与、银联保障”监管模式,引入相关公证处作为资金监管方,消费者预付资金先行进入公证处公证提存账户进行100%监管,在消费者分次或者分金额完成消费并且履行核销程序后,核销部分金额划转至商家结算账户,实现“消费者消费一笔、商家到账一笔”。搭建商家与银行之间的合作桥梁,银行为入驻平台的商家提供优质信贷服务和免费的财资税一体化服务,提升商家合规化运营能力,保证商家资金链正常运转,全面释放金融赋能发展效能。
三是以数据为驱动,突出“全流程”监管。事前通过对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现对入驻商家信用风险的监测预警。设置商家入驻“1+1+N”项审核条件(即“营业执照+法人身份+不同行业的N项许可资质”),明确平台入驻基本条件,确保入驻商家资质完备、信用良好;事中实施“公证提存式”监管,消费者与商家签订电子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实现信息溯源,全力保障双方交易公平透明;事后由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对商家定期抽查、现场核实,对存在倒闭“跑路”等风险的提前介入、及时处置。建立风险预警监测机制,依托大数据适时监测商家经营情况,对异常经营行为可提前预警干预,实现消费行为可查可追溯。
三、山东省济南市:上线“预付宝”平台,以“信托式”监管破
解消费困局
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济南市消费者协会建立济南“预付宝”平台,创新“政府推动、平台保障、银行支持、商家积极、消费者满意”的预付消费“信托式”监管模式。
一是“一站式”操作,应用更便捷。济南“预付宝”依托“支付宝”作为前端展示操作平台,商家和消费者无需新开实体性银行卡,商家在支付宝搜索“济南‘预付宝’商家版”,按流程操作立即开通。消费者在加入济南“预付宝”的门店,“扫一扫”店家的专属“预付宝”二维码,或搜索济南“预付宝”,直接进入消费界面选择相应需求便可。
二是“透明式”结算,消费更放心。工商银行为预付资金的存储、划转、清分提供支撑。消费者预付的资金将100%进入银行信托监管账户,实际消费后,资金逐笔结算到商家账户。消费者消费一笔,账户扣款一笔,商家收款一笔,实时监控、笔笔透明、全程追溯,商家关店可退款,也可按协议随时退款。消费者还可通过平台随时查询自己的专属“账本”,所购服务、消费次数、剩余钱数,以及服务有效期,笔笔账目清晰、一目了然。
三是“信托式”监管,资金更安全。济南“预付宝”平台创新引入“信托式”监管,由国民信托提供预付资金财产保管、权益登记、执行监督等服务。依托信托制度优势,确保不因商户倒闭、“跑路”等造成消费者预付资金损失。
四是“互惠式”融资,商家更得利。“预付宝”平台最大限度为商家解决用款难、积极性问题,提供“一站式”可享“四个维度”的融资支持——存款利率有“优惠度”,对监管账户中的资金,商家可免申即享优惠的活期存款利率;资金使用有“灵活度”,商家可获取免息资金使用,可申请免息信用支付支持,在平台一键可享受专属数字信用卡,个人综合授信最高可达60万元,且免息还款期最长可达50天;资金提款有“快速度”,低利率提款一键申请,即时审核、随借随还,最高额度50万元提款支持;贷款申请有“高额度”,可在平台一键申请低息融资支持,与提款支持额度最高可达300万元。
四、广东省深圳市:打造“信用哨兵”智慧监管模型,破解预
付费监管难题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信息化手段深度挖掘部门协同潜力,在龙岗区探索建立贯穿商事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监管环节的“信用哨兵”监管模型,为预付消费监管提供基础支撑。
一是打造企业三维画像,直观展示企业信用风险。以深圳市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系统及企业标签管理系统为数据底座,进一步归集市监、政数、公安、税务等部门近2亿条涉企数据,基于数据“可用不可见”的隐私保护原则,运用云计算技术在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政数局和深圳信用(征信)服务平台三地对企业纳税记录、社保记录、公积金缴存记录等50项涉企数据指标进行评分计算,汇总得出辖区近92万家经营主体在地址真实度、经营活跃度、诚信守法度三个维度的具体评分评级,实现了对经营主体的三维评分全景展示和批量导入智能分析,为预付式消费监管提供了数据支撑。
二是建立“高、中、低”风险三级监管清单,创新线上线下综合排查监管机制。按照“风险排查由高到低,线上线下结合发力”的工作思路,运用“信用哨兵”监管模型对辖区经营主体进行风险等级分类,针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重点工业产品等10大行业企业形成“全覆盖”行业监管“大清单”,对中风险经营主体形成重点关注“中清单”,对高风险经营主体形成专项监管“小清单”,为日常监管和专项排查整治提供了精准的靶心。创新线上线下综合排查监管机制,对高风险经营主体开展线下走访排查整治,对中风险经营主体实施线上摸排。
三是构建智能模块,提高基层治理效能。建立预付式消费纠纷预警机制,强化风险企业监测预警,对触发预警红线的企业智能生成监管任务,自动分派到人,提升指挥协调中枢效能和基层抽查检查靶向率。截至2024年6月,向教育、文体、工信等行业主管部门发送预警函27份,发出风险提示522份,排查经营主体680家,载入经营异常名录183家。建立健全与检察院、司法局防止恶意注销协作机制,通过“信用哨兵”监管模型全流程电子化落实协作机制。相关行政执法部门评估存在恶意注销风险的企业可以通过模型及时申请添加风险预警,处罚执行到位后及时反馈解除风险预警,检察院对整个预警执行情况跟进监督,形成了评估、预警、反馈、解除、监督的闭环。
五、启示与建议
规范治理预付式消费,不仅需要明确经营者的责任义务,还需要明确监管部门的职责分工,健全信用经济尤为重要。各地区、各行业监管部门可参考借鉴以上案例,压实预付费信用监管责任、搭建预付费信用监管平台、健全预付费信用监管机制,以此确保消费者和商家的合法权益,让消费者更放心,预付消费不担忧;让商家更得利,用款不用愁。
一是压实预付费信用监管责任。相关部门可对预付式消费情况进行广泛调研,并在吸收预付式消费地方性法规基础上,对预付式消费进行专门立法或修改完善现有法律法规,以明确预付式消费的含义、监管职责、各方权利义务、发卡单位资格、发卡方式、发卡数量和金额、资金监管等内容,为预付式消费规范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加强对平台运营和监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二是搭建预付费信用监管平台。平台可采用分层架构设计,包括数据层、应用层和用户层。数据层负责存储预付费消费相关的各类数据,如商家信息、消费者信息、交易记录等;应用层提供各种监管和服务功能,如资金监管、商户管理、信用评价等;用户层面向市场监管部门、商家、消费者和银行等不同用户,提供相应的操作界面和功能入口。采用先进的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确保平台的安全性、稳定性和高效性。政府加大对平台建设的资金投入,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平台建设和运营。
三是健全预付费信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预付式消费资金安全体系,通过银行资金存管、商业保险、第三方担保等方式确保消费者预交资金安全。对入驻平台的商家进行资质审核、备案管理,实时监控商家的经营状况,对异常情况及时预警。根据商家的经营行为、消费者评价等数据,建立商家信用评价体系,对信用良好的商家给予激励,对信用不良的商家进行惩戒。对平台积累的大量数据进行分析,为监管部门提供决策支持,及时发现市场风险和监管漏洞。为消费者提供便捷的投诉渠道,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投诉,维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