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3月12日表决通过了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决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共分为18篇。其中,涉及“信用”“诚信”18+处,涉及“数据要素”“数字经济”17+处。
“信用”“诚信”相关内容
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经济秩序。
合理降低制造业综合成本,加大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对制造业技术创新、数智化转型、绿色发展等支持力度。
加快养老、托育等重点领域服务标准建设,推行优质服务承诺、认证与标识制度。提升从业人员专业化水平,完善技能评价机制和信用体系。
推进适应全国统一大市场要求的产权保护、市场准入、信息披露、社会信用、兼并重组、市场退出等制度建设。
强化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深入推进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信用应用拓展,完善守信激励、失信惩戒和信用修复机制。健全企业破产制度,探索建立覆盖所有经营主体的简易退出机制。
完善民营企业融资支持政策,发挥全国一体化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作用,健全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和增信制度。
完善为企服务体系,健全“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清单管理和常态化推进机制,推行惠企政策全程网办、直达快享,推广信用承诺制。
加强科技法治、伦理、诚信、安全建设。
建立健全清理拖欠企业账款长效机制,畅通政府违约失信投诉渠道。
加强财政资源和预算统筹,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合理提高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比例,把依托行政权力、政府信用、国有资源资产获取的收入全部纳入政府预算管理。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合理提高公共服务支出占财政支出比重。
提升贸易促进平台功能,加大出口信贷和信用保险支持。
支持咨询评估、法律服务、会计审计、信用评级、调解仲裁等专业服务机构拓展海外服务网络,健全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更新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标准,构建环境信用监管体系。
加强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大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弘扬诚信文化、廉洁文化。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加强英模人物学习宣传,完善功勋荣誉表彰体系。发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等作用,推进移风易俗。
“数据要素”“数字经济”相关内容
把握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发展大势,充分发挥我国数据资源丰富、产业体系完备、应用场景广阔优势,激活数据要素潜能,加快数智技术创新,深化拓展“人工智能+”,赋能经济社会发展和治理能力提升,促进生产方式深层次变革和生产力革命性跃迁。
深化数据资源开发利用
构建国家数据资源体系,健全数据资源统计调查制度,建立全国数据资源“一本账”。统筹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公共数据开放和授权运营,健全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责任制和个人数据合规利用机制,推动企业数据、行业数据开发开放。完善数据标准体系和质量管理体系,加快建设人工智能语料库,面向能源、交通、制造、教育、健康、金融等领域建设高质量数据集,建立人工智能训练数据合理使用制度。加强数据领域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应用,培育壮大数据产业,深入开展“数据要素×”行动。建设和运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实施可信数据空间发展行动计划。
充分发挥数智技术和数据要素对丰富人民生活、改善民生福祉的作用,拓展教育、医疗、养老、文旅、就业、消费等领域融合应用。
强化算力算法数据高效供给。
统筹推进算力设施建设、模型算法发展和高质量数据资源供给,筑牢数智化发展底座。
健全数据要素基础制度
建立健全数据产权、流通利用、收益分配、安全治理等数据要素基础制度。完善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体系。建设开放共享安全的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加快完善数据流通交易规则和标准,优化数据交易机构布局,规范发展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建立数据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探索兼顾各方利益的数据收益分配机制。完善数据领域法律法规,健全数据采集、存储、流通、使用管理规则。实施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提升数据安全保护能力。
完善数据产权结构性分置制度,构建全国统一的数据产权登记体系。建设开放共享安全的全国一体化数据市场,加快完善数据流通交易规则和标准,优化数据交易机构布局,规范发展第三方专业服务机构。建立数据要素价格形成机制,探索兼顾各方利益的数据收益分配机制。完善数据领域法律法规,健全数据采集、存储、流通、使用管理规则。实施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提升数据安全保护能力。
培育全国一体化技术市场和数据市场。深化拓展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试点,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成果。
经济运行稳中有进,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40万亿元,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基础设施支撑能力不断提升,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比超过10.5%,城乡区域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增强。
拓展数智领域国际合作
构建全球数字合作伙伴关系网络,深化电子商务、数字支付、智慧城市等领域合作,探索建设离岸算力设施、数据跨境流动服务基础设施。积极参与人工智能、数字货币、数据跨境流动等领域国际治理,在数据安全、隐私保护、跨境执法协作等方面达成更多共识,加强国际司法协调和规则互认。
促进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深度融合 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新一代通信技术、云计算、区块链等产业,提升高端芯片、光电子器件、基础软件和工业软件等产业水平,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
稳定和扩大就业容量,支持企业稳岗扩岗、个人创业就业,积极培育新职业新岗位,拓展数字经济、绿色经济、银发经济等就业新空间。
拓展绿色发展、人工智能、数字经济、卫生健康、旅游、农业、气象、北斗应用等领域合作新空间。
推动中国-东盟自贸区3.0版落地实施,积极推动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推动商签更多区域和双边贸易投资协定。积极提出人工智能、数字经济、绿色低碳、外层空间等新兴领域国际规则的中国方案。